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等领域科学研究的野外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拟在我省遴选建设若干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应依托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建设。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省科技发展规划,遵循自然环境分异规律,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代表性;
(二)具备满足观测需求的实验场地,有较为完善的观测实验基础设施,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3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
(三)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已正常运行3年以上,并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在本领域具有自身特色和较大影响,有能力承担省级及以上层次的科研任务;
(四)具有结构合理的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高效的运行机制及风清气正的科学研究氛围;
(五) 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前提下,承诺省野外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六)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能够保障人、财、物等相关支撑条件。
三、申报流程
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采取依托单位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科技厅组织评审的方式遴选建设,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依托单位组织编写《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申请书》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厅;
(二)省科技厅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再视评审情况和需要选择部分野外站开展实地核查,根据评审、现场核查情况,综合考虑布局和需求紧迫性等遴选确定建设名单。
四、其他
(一)申报材料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进行,请各申报单位于2019年9月9-12日18时期间将《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申请书》纸质件一式6份,加盖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后,报送省科技厅一楼大厅(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邮编:650051),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将及时组织专家评审,请申报单位做好答辩汇报相关准备工作。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单祖碧,0871—63140941;云科院高新中心 周颖,15198752820
附件:云南省野外科学观察研究站建设申请书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15日
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