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9-16   点击数:     【字体:

为增强市民防控意识,做好人民防控军事斗争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定于2019年9月18日10:00—10:15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试鸣防空警报信号分三类:

(一)防空袭预先警报信号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二)防空袭紧急警报信号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三分钟。

(三)防空袭解除报警信号

长鸣3分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每种信号间隔3分钟 。

试鸣防空警报活动不影响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的正常秩序。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确保试鸣防空警报期间正常的社会秩序。

特此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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