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卢娟   来源:    时间:2019-09-27   点击数:     【字体:

各相关部门:

按照院领导要求,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实验、实训场所的安全工作,督促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为研究院科研工作提供保障。现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各类消防标志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2. 水、电和门窗等环境设施是否完好,实验室内是否有堆放易燃物和吸烟现象,环境卫生状况是否合格;

3. 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及储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 有毒、有害实验废弃物是否得到合理处置;

5. 大功率用电设备、辐射装置、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的使用情况是否安全;

6.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实验室内做饭、用餐等现象;

7. 是否签订并提交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8. 其他易出现安全隐患的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

1、自查整改: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11日。

2、研究院组织检查: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

3、整改与复查:研究院将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实验室提出整改要求,相关实验室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研究院组织安全督导复查。

三、工作要求

1.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统一组织和领导,认真开展自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 进一步做好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新近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3. 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加强实验废弃物临时存储的管理工作。

联系人:卢娟

联系电话:0871-65229853

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

项目管理处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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