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积极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请按留学基金委要求,先行完成网上申报后,于2020年3月23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部门/学院推荐意见,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305室。
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65228040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
国际合作处
2020-1-14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