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选派办法》和《“云南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学校将选拔第三批教师于2023年赴新西兰林肯大学访学进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云南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国际化人才培养专项是由学校组织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的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旨在培养国家急需的农业农村应用型人才。该项目每年选派3名农林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教师作为访问学者赴新西兰林肯大学访学进修6个月,回校后为我校中新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和科研、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建设、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等工作服务。
二、人员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
(四)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针对申请访问学者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三、出国费用
由项目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六个月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资助标准执行)。
四、申请材料
(一)《“云南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及申请表中提及的相关证明(附件1)。
(二)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或《云南农业大学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国家化人才培养项目承诺书》(附件2)。若申请时外语水平暂时无法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语言要求,可签署《承诺书》并在指定日期前提供语言水平证明文件。
五、申请截止时间
申请者须于2022年4月1日之前,将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enshi_yau@126.com,并将纸质版提交到至诚楼3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组织评审
由对外合作交流处牵头组织成立由林肯大学和校内相关专家、学院和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初评,推荐出3名候选人,经校内公示后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复核确定出国人选。
七、其它
(一)项目概况及选派办法详见《“云南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
(二)外语水平条件详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附件4)。
(三)申请表中研修计划为主要评选材料,请结合我校中新合作办学项目“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国际人才培养项目背景材料认真撰写。(附件5)。
联系人:施雯
联系电话:65227733
电子邮件:wenshi_yau@126.com
附件:
1.《“云南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2.《云南农业大学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国家化人才培养项目承诺书》
3.《“云南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
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5.《云南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相关背景材料》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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